工程項目質量全過程控制
發布時間:2014/4/18 9:07:00
工程項目質量是國家現行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對工程的安全、使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工程項目質量主要包含了功能和使用價值質量、工程實體質量。從功能和使用價值來看,工程項目質量體現在適用性、可靠性、耐久性、外觀質量、環境協調性等方面,它是相對于業主的需要而言的,沒有固定統一的標準。從工程實體質量來看,工程項目質量包含工序質量、分項工程質量、分部工程質量、單位工程質量。
我國多年來的工程建設實踐和發達國家成功的建設項目管理經驗都證明,工程項目質量是按照項目建設程序,經過工程建設系統各個階段而逐步形成的。工程項目質量問題貫穿于建筑項目的整個壽命進程,從工程建設的可行性研究、投資決策、勘察設計、建筑施工、竣工驗收直至使用維修階段,任何一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會給工程質量留下隱患,影響工程項目功能和使用價值質量,甚至可能會釀成嚴重的工程質量事故,這就是所謂的的“99+1=0”。只有切實遵循客觀規律,重視各個環節的質量監督與控制,才能保證工程建設質量的全面實現,從根本上鏟除工程質量的諸多缺陷與隱患。
1、投資決策階段質量控制
工程項目質量是工程建設三大控制目標之一,應當受到工程建設各方的高度重視。當前,工程項目質量控制主要集中在項目建設實施階段,主要重視對工程實體質量形成的控制,國家已頒布實施了大量的工程建設標準、法規、規范等,實行了監理制、招標投標制、項目經理負責制、質量監督制、檢測制、質量保修制等項制度,對工程實體質量的形成進行控制。這使得我國工程建設領域較為嚴重的質量現狀正在得到逐漸的改善,工程實體質量正在不斷提高。
然而,當前我國對投資決策階段的質量控制卻重視不足,對投資決策階段質量控制的必要性認識不足。我們重視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認為質量控制主要是項目實施中的工作,我們忽視投資決策階段的質量控制,主要體現在忽視對項目功能和使用價值質量的控制。因此,我國當前工程項目功能和使用價值質量問題較為嚴重。大量的工程建設項目自決策開始就存在質量定位不準,質量目標難以滿足業主的需要,質量目標與業主投資目標失衡,項目功能和使用價值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功能折舊快等現象,這對國家、對項目業主均帶來了巨大的損失。
工程項目的投資決策階段是進行可行性研究與投資決策,以決定項目是否投資建設,確定項目的質量目標與水平的階段。項目投資決策階段的質量控制的好壞直接關系到工程項目功能和使用價值是否能夠滿足業主的要求與實際情況。項目決策階段是影響工程項目質量的關鍵階段。
對于工程建設項目,需要控制的總體目標是投資、質量和進度,它們三者之間是互相制約的,因此,要做到投資、質量、進度三者協調統一,達到業主最滿意的質量水平。加強投資決策階段的質量控制,就是要提高可行性研究深度以及投資決策的準確性與科學性,注重可研中多方案的論證;注重考察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符合項目建議書或業主的要求;是否符合國民經濟長遠規劃、國家經濟建設的方針政策;是否具有可靠的自然、經濟、社會環境等基礎資料和數據;是否達到了內容、深度、計算指標的相應要求。
此外,在投資決策階段,進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應借鑒發達國家的專家審查制度,由政府依法委托與工程建設無經濟利益關系的有關專家組成論證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直接對國家負責,對于不合理的方案專家委員會可以行使否決權,徹底擺脫項目決策立項過程中的長官意志和行政干預(如“獻禮工程”、 “領導工程”等)。這樣,才能確保建設項目以最少的消耗取得最佳的效果,從建設前期就為工程質量奠定堅實的基礎。
2、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
工程項目設計階段,是根據項目決策階段已確定的質量目標和水平,通過工程設計使其具體化的過程。設計在技術上是否可行、工藝是否先進、經濟是否合理、設備是否配套、結構是否安全可靠等,均將決定工程項目建成后的功能和使用價值,以及工程實體的質量。國內外的建設實踐證明,由于設計失誤而造成的項目質量目標決策失誤、造成的工程質量事故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因此,應充分認識到,沒有高質量的設計,就沒有高質量的工程,精心設計是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因此,設計階段是影響工程項目質量的決定性環節。
加強對設計階段質量的控制,除應健全與完善設計單位質量保證體系外,還應大力推行設計監理。建設單位應從設計階段起委托監理單位介入設計質量監督。目前,我國的建設監理主要是對項目施工階段的監理,設計監理做的較少。為了進一步保證工程質量,應采取措施加大對設計監理的推廣力度。在設計監理中,監理單位要加強對設計方案和圖紙的審核、監督,在初步設計、技術設計階段重點審核設計方案能否滿足業主的功能和使用價值要求,以實現業主的投資意圖。在施工圖設計階段,重點在于設計圖紙能否正確反映設計方案,能否滿足工程實體質量要求,如:檢查計算是否有誤,選用材料和做法是否合理,標注的設計標高和尺寸是否有誤,各專業設計之間是否有矛盾等。
3、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
工程項目施工階段,是根據設計文件和圖紙的要求,通過施工形成工程實體的階段。這一階段直接影響工程項目最終質量,尤其是影響工程項目實體質量。而工程項目實體質量關系到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施工階段是工程質量控制的關鍵階段,仍然是當前進行質量控制的重點和核心階段。當前,工程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理論與實施措施較為完善,控制工作的重點應主要放在各項制度、措施的落實上,應進一步加強實施過程中的監督與控制力度。在這個階段,應奉行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堅持質量標準、嚴格監督檢查的基本原則,確保施工質量符合國家有關的施工技術規范及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施工階段的質量控制主要圍繞以下幾個環節進行。
3.1承包單位自身的橫向質量控制
由于,承包單位是工程項目形成工程實體的直接生產者,因此其自身的質量控制對于工程項目質量的形成具有最重要的作用。加強承包單位的自身的質量控制,主要應建立健全施工企業的質量保證與管理體系。控制中重點應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在落實人員崗位質量責任制的基礎上,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動態管理,把握人員進場的考核、使用中的監督與評定等。
2)通過嚴格、科學的試驗和檢查以及自身的施工經驗來保證原材料、構配件的質量。
3)積極開發和推廣有利于工程質量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工藝,對那些工程量大、技術含量高、質量要求嚴的分部分項工程,應集中力組織技術公關,努力把質量上的可靠性、技術上的先進性合理的融合在一起。
4)采用“分級控制,分層管理”的模式。在公司總部設置質量保證部,負責工程質量總策劃、工程創優計劃的指定,最大限度的為項目部提供技術支持和管理支持;項目部負責創優計劃的實施,確保分項工程優良率,實施對分承包方的管理、過程質量控制,并及時向總部反饋質量信息;分承包方負責工程的施工,嚴格按項目部的要求進行操作,干好每一道工序,以保證分項工程質量。
此外,為了充分調動承包單位自身進行質量控制,提高工程項目質量的積極性、主動性,將工程質量目標同承包企業的利益緊密掛鉤,實施“按質論價”、“優質優價”是非常必要的。因此,建設單位在與承包單位簽訂工程承包合同時應明確達到或超過質量目標時給予承包企業的的獎勵和價格補償,以及達不到質量目標時應處以的罰款。而且無論是獎勵、補償或罰款均應該在量上達到一定的程度,以便能夠真正起到對承包企業的激勵作用。
3.2建設單位通過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進行的質量控制
建設單位對工程項目進行的質量控制,對于準確實現工程項目的功能和使用價值質量、實體質量具有重要作用。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工程項目管理中的科學性、復雜性、風險性越來越強,建設單位將對工程項目的控制與管理委托給專業化、社會化的監理單位進行已經成為必然。
建設工程監理的質量控制目的在于保證工程項目能夠按照工程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達到業主的建設意圖,取得良好的投資效益。應當注意的是,工程監理的質量控制不能僅僅滿足于通俗意義上的旁站監督,而應進行全方位的質量監督管理,貫穿于施工準備、施工、竣工驗收階段。監理工程師應綜合運用審核有關的文件、報表,現場質量監督與檢查,現場質量的檢驗,利用指令控制權、支付控制權,規定質量監控工作程序等方法或手段進行質量控制。質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內容應包括:審查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組織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審查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準備情況;檢查原材料、構配件、設備的規格和質量;檢查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協商、控制工程設計變更,檢查工程進度和施工質量;驗收分部分項工程質量;督促整理技術檔案資料;督促履行承包合同;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
3.3政府監督機構的質量控制
政府監督機構的質量控制是按照城鎮或專業部門建立有權威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其目的在于維護社會公共利益,保證技術法規和標準的貫徹執行。
目前,我國建筑工程質量事故仍然較多,政府監督機構對于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應予以加強而非削弱。政府監督機構應按照有關規定認真負責的履行自身的職責,不應流于形式,更不應為了經濟利益等各種原因而放松監督或故意失職。為了能夠充分發揮質量監督機構的作用,可以改變目前由建設單位按照規定向質量監督機構交納監督費的做法,相應地變為由政府從建設單位稅收中劃撥監督費用,以期維護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
4、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控制
工程項目竣工驗收階段,就是對項目施工階段的質量進行試車運轉、檢查評定,考核質量目標是否符合設計階段的質量要求。這一階段是工程項目由建設轉入使用或投產的標志,是對工程質量進行檢驗的必要環節,是保證合同任務全面完成、提高工程質量水平的最后把關。做好竣工驗收工作,對于全面確保工程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加強竣工驗收階段的質量控制,主要是要嚴格執行竣工驗收制度和驗收程序。主管部門應加大力度,糾正和查處項目法人將未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的違法行為,通過層層驗收把關,確保工程建設質量的全面落實。
5、使用階段的質量維修保障
任何商品都有售后服務,建筑物也不應例外。在工程項目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后,在規定的保修期限內,因勘察設計、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由責任單位負責承擔維修費用。工程質量得到正當的保修,對于促進承包單位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具有積極作用。
此外,一些發達國家推行強制工程保險制度的做法也是值得我們仿效的。這些國家法律規定,工程竣工后,施工承包單位應當在較長時間內負責保持項目質量要求。但由于質量責任期較長,一旦工程出現較大質量問題,承包單位經濟負擔很重,業主也不能及時得到補償。而如果采取強制工程保險制度,承包單位必須向保險公司進行工程投保,保險費率根據建筑物的風險程度、承包單位的信譽、質量檢查的深度等綜合考慮。工程交付使用后,第1年內發生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負責維修并承擔維修費用,其它年份發生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負責維修,保險公司承擔維修費用。
實行強制工程保險制度,保險公司將積極協助監督承包單位進行全面質量控制,以保證工程質量不出問題,保險公司就可以不承擔或少承擔維修費用。而承包單位為了提高企業信譽、承接更多的工程及爭取保險費的優惠,必然加強自身的質量意識和質量管理,想方設法提高工程建設的質量水平。只有這樣,承包單位才會贏得良好的社會形象,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維持生存,尋求發展。因此,工程保險制度的推行,迫使各個方面為了維護自身的利益積極參與工程質量的監督控制,客觀上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國家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利的促進了工程建設質量的良陛循環。
6、結束語
工程質量問題關系到國家的根本利益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我們應該學習借鑒發達國家成功的管理經驗,在工程建設的每個階段把好質量關,從制度上、組織上、人員上加強管理,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消除工程質量隱患。(項目管理者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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