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施工合同管理的履約控制
發布時間:2012/7/10 8:23:00
實行合同管理是整個建筑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與關鍵所在。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對確保項目管理軟件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工程竣工結算造價由合同價款和追加合同價款組成。合同價款是承發包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發包人支付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由于工程建設項目的復雜性和受施工工期、質量、環境、氣候等可轉化為價款責任的影響,合同履行過程中會經常發生合同價款增減的情形。因此,加強合同過程中的精細管理,是施工階段造價調控的重要內容。
一、慎重承諾,保證合同履行的有效性
施工合同的簽定一般經過要約——新要約——更新的要約——最終承諾的過程,承諾生效時合同即成立。因此,對于合同條款要認真閱讀。即使是《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條款也應認真閱讀,理解實質并對照工程實際情況才能作出承諾。另外,合同是一個有機整體,對整個建設項目管理軟件施工階段各方面都應顧及。特別是工程價款的約定更應注意除了約定的合同價款外,還有許多可能轉化為價款責任的約定,它們是隨相應約定條件成立而成立的隱含造價。有時這部分的價款數目也是相當大的,應注意防范和控制。當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一些與簽定合同時的估計相差較大的情況,應及時簽訂補充合同協議,以彌補合同自身的缺陷,同時可以補充合同的形式調整合同價款,據此作為施工進度付款結算的依據。
二、精細管理,保證合同實施的可控性
1.做好合同文件管理工作。合同及補充合同協議乃至經常性的工地會議紀要、工作聯系單等等實際上是合同內容的一種延伸和解釋。應建立技術檔案,對合同執行情況進行動態分析,根據分析結果采取積極主動措施,與合同方進行有效溝通。
2.注意按合同要求的時限履行義務。新頒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對工程中的各項業務和意外情況處理時限都作了具體規定。承發包雙方、監理工程師都應在合同要求的時限內履行各自的義務。否則,容易引起索賠。
3.公正地處理索賠。索賠是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主張權利的要求,在主張的同時要提供事實證據。根據事實證據和合同條款,另一方作出承認、部分承認并予以賠償相應的工期和費用。當然也可以采取反索賠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不是就同一個問題的推諉,而是找出對方違約的地方提出反索賠要求。
4.嚴格現場簽證制度。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經常出現各種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情況,必須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由于簽證是雙方對事實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可以直接作為追加工程合同價款的計算依據。因此要嚴格簽證權限制和簽證手續程序,提倡只簽客觀實際情況而不簽造價,只簽實際工作量、點工數、施工措施而不簽造價。結算部門應嚴把審核關,拒絕不合理的現場簽證。
三、營造氛圍,合同雙方誠信守約經營
大力倡導誠實信用原則,不管是業主或承包商,都應遵守誠信原則,這是一個企業信譽的核心。切不可為了局部小利益或眼前利益而做出不誠信的行為。不講誠信不但使國家、業主投資利益受到損害,也使企業長期的利益受到損害。入世后,我國建筑市場競爭的關鍵點會由以前的“最低成本”競爭逐漸轉變為“誠信度”競爭。缺乏誠信無疑是慢性自殺,必將受到經濟規律的懲罰。加強政策引導和支持,加快各種擔保和保險制度的推行。如履約擔保、投標擔保、投資擔保、支付擔保等,使合同執行的活動處于利益風險共承擔、權利義務均等的環境。同時針對建筑工程開辟更多的保險品種,以轉移風險也是值得借鑒的。
將合同管理貫穿于從投標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既有利于合同目標的實現,又使技術和經濟相結合,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效益。因此,加強合同管理是施工企業重要的管理手段。(資料來源:項目管理者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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